团队组织原则和组建宗旨

第一条 团队组织原则

紧紧围绕我省治理城市交通拥堵五年行动计划与发展我省高新技术产业两大战略,以提高我省智能交通行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和增强国际竞争能力为核心,以加强、加快我省智能交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为重点,为缓解我省城市交通拥堵、建设可持续发展的智能交通产业构建高层次的研发平台和科技创新平台。

第二条 团队组建宗旨

坚持国家目标,服务浙江。结合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与城市交通治理的需求,为学科服务、为行业服务、为浙江服务,促进我省智能交通科技创新的提升和产业结构的调整。具体宗旨如下:

(一)突出重点,整体带动。紧紧围绕“智能交通”,通过目标导向、系统集成、官产学研结合等多种方式,通过创新载体的建设,扩大团队的学术和技术辐射力。

(二)资源整合,共建共享。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率,有效整合各类科技创新资源,增强对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的条件保障。

(三)改革创新,完善机制。按照政府管理部门出台的各类平台建设的相关要求,以体制和机制创新为重点,实现创新平台人才、技术和运行的良性循环。

(四)以人为本,优化队伍。通过创新载体的建设,优化人才队伍,造就一批勇于开拓创新的技术创新人才和管理人才,形成一支富有创新意识和科技攻关能力的优秀科技人才队伍。

团队的科技创新目标、任务及分工

第三条 团队科学创新目标

为了促进智能交通的产业升级,结合我省治理城市交通拥堵五年行动计划的需求,根据本团队研究创新的基础,团队以交通安全改善、交通效率提升和交通信息服务作为核心目标,开发交通违法抓拍系统、交通信号控制系统及交通信息发布平台等产品,集成智能交通的相关技术形成智能交通综合管控平台,并在杭州市进行应用示范。基于团队科学创新目标,确立“非现场违法监测与交通安全提升技术”、“区域交通组织优化与智能管控技术”、“多方式多层次交通信息服务技术”和“智能交通综合集成应用与示范技术”这四个主攻项目群,并研究完成智能交通核心技术、装备、专利、标准等。其中四个项目群的相应内容解释如下:

(一)“非现场违法监测与交通安全提升技术”是以提升道路交通安全性为目标,研究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技术与违法驾驶行为特性分析技术开发,开发适应不同天气条件、不同违法行为的非现场违法的监测软硬件,为交通安全提升提供有力保障。该项目群下设“多类型交通违法行为综合监测技术”、“基于视频分析的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技术”和“城市交通安全综合分析与预警技术”三个核心项目。

(二)“区域交通组织优化与智能管控技术”是以交通效率提升为目标,面向城市道路与快速路的交通需求,开发适应我国城市路网结构与交通特性,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区域交通信号控制系统及其相应的管控技术,实现区域交通组织优化、路口自治控制、干线协调控制、区域协调控制、匝道协同控制等多种控制方式,提升区域交通的运行效率。该项目群下设“城市动静态交通协同组织优化技术”、“城市快速路交通状态判别与匝道优化控制技术”和“面向多目标的区域交通智能管控技术”三个核心项目。

(三)“多方式多层次交通信息服务技术”是以高效优质的交通信息服务为目标,主要研究交通流信息处理与交通拥堵识别技术,建立适应浙江省城市特点的交通拥堵指数发布体系,开发基于诱导屏、网站、移动终端等的信息发布软硬件,为居民出行提供准备高效的信息服务。该项目群下设“基于多源数据融合的交通拥堵指数计算理论与方法”、“多方式路网交通状态估计与信息发布技术”和“诱导设施智能优化布设与多路径连续交通诱导技术”三个核心项目。

(四)“智能交通综合集成应用与示范技术”是以区域交通综合效能提升为目标,主要研究多种智能交通产品综合集成技术,开发智能交通综合管控平台,在杭州等地进行相关产品与技术的应用示范,为产品推广与产业化应用奠定基础。该项目群下设“面向决策一体化的智能交通综合管控平台研发”、“区域交通智能联网联控关键技术示范与应用”和“智能交通管控措施的运行效果评测技术”三个核心项目。

第四条 科技创新任务及任务分工

为了有条不紊地高效达成团队的科技创新目标,团队的科技创新任务及分工涉及到各缔约单位以及相互的配合。各缔约单位的分工如下,具体的任务在团队成员单位承担研究的项目及合作协议中确定。

(一)浙江大学为牵头单位,负责团队发展规划制定,组织团队人员共同争取国家智能交通领域的重大科研项目。负责项目群中若干基础科学问题和关键核心技术的攻关,为我省智能交通产业的培育和发展提供技术支撑。积极发挥浙江大学在学科交叉、科教队伍上的优势,为我省智能交通领域培养高水平的科技创新型人才,为企业培养各类技术骨干。

(二)浙江警察学院为参与单位,将与浙江大学合作,主要负责团队第一项目群“非现场违法监测与交通安全提升技术”中核心技术研发,承担交通安全保障关键技术的科学研究、系统开发与人才培养,围绕交通安全评价、交通事故快速处理等方面重点开展研究。

(三)浙江浙大中控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为参与单位,主要负责团队第一项目群“非现场违法监测与交通安全提升技术”和第二项目群“区域交通组织优化与智能管控技术”中核心产品的技术研发与推广应用。

(四)银江股份有限公司为参与单位,主要负责团队第三项目群“多方式多层次交通信息服务技术”和第四项目群“智能交通综合集成应用与示范技术”中核心产品的技术研发与推广应用。

(五)杭州市综合交通研究中心为参与单位,主要负责团队第三项目群“多方式多层次交通信息服务技术”中核心理论与技术的研发,围绕交通拥堵指数、交通状态判别与预测、交通信息发布等方面重点开展研究。

(六)浙江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为参与单位,将与浙江大学合作,主要负责团队第四项目群“智能交通综合集成应用与示范技术”中相关技术标准制定等任务。

(七)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为参与单位,将与其他六家单位合作,协助配合进行第四项目群“智能交通综合集成应用与示范技术”的示范应用以及测试评估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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