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改善研究生学习、科研和生活条件,学校和学院针对研究生设立了一系列奖学金和助学金资助项目,符合各项制度规定条件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均可申请。正常情况下,研究生获得的奖学金、助学金等能够满足支付学费和生活费基本开支,确保其安心从事科研学习和完成学业。


一、研究生奖学金主要包括以下四种类型: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博士生10000/学年,硕士生8000/学年,用于奖励支持表现良好的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自2014级秋季入学研究生起实行,按照学制年限奖励,由学校负责组织实施。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博士生30000/学年,硕士生20000/学年,用于评选奖励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德智体全面发展,综合素质优秀的全日制研究生。

校设专项奖学金、校设单项奖学金、博士生新生奖学金、毕业研究生奖学金、优秀博士生岗位助学金等,奖励标准在500-10000元,用于评选奖励在学习科研、社会工作、文体活动及科技创新等方面表现优秀的研究生。

院设奖学金,浙江大学土木建筑规划教育基金设立于1995年,由社会各界、校友在我院捐资设立奖学金,旨在奖励优秀学子,鼓励同学勤奋学习,早日成为国家栋梁,帮助品学兼优的经济困难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二、研究生助学金主要包括:

岗位助学金、助学贷款、专项助学金、困难补助、“助研、助教、助管”津贴等多种类型,岗位助学金由学校和导师按月发放,助学贷款和专项助学金由同学按规定申请,资助金额根据相关规定或学生实际情况确定。

为确保各项奖助学金政策顺利实施,制定出台了《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浙江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浙江大学博士研究生新生奖学金实施方案(试行)》《浙江大学毕业研究生奖学金奖励办法(试行)》《浙江大学研究生资助管理办法(试行)》《浙江大学研究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实施细则》《浙江大学研究生困难补助实施办法》等系列规章制度。此外,为配合学校各项制度的顺利执行,学院结合本院实际,制定了《建筑工程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荣誉称号评选实施细则(2015修订)》《建工学院研究生困难补助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相关制度,更好的推动各项研究生奖助政策有效落实。


各类项目奖助水平及覆盖面情况

序号

奖助项目名称

奖助水平

奖助对象

覆盖面

1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博士10000/人,硕士8000/

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

100%

2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博士30000/人,硕士20000/

全日制研究生

5%

3

博士生新生奖学金

10000/

博士生新生

6%

4

校设专项奖学金

1000-10000/

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

5%

5

校设单项奖学金

500/

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

2%

6

毕业研究生奖学金

5000/

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

2%

7

岗位助学金

1.中期考核前标准:

导师出资:800/

学校配套出资:1550/

2.中期考核前后标准:

导师出资:1300/

学校配套出资:2350/

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

100%

8

优秀博士生岗位助学金

10000/

通过中期考核的研究生

20%

9

三助津贴

根据实际工作情况,18/小时

全体研究生

10%

10

困难补助

根据实际困难情况,500-2000

家庭困难同学

10%

11

院设奖助学金

1000-10000/

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

15%

12

校设助学金

2000-6000/

家庭困难同学

1%

13

国家助学贷款

10000/人年

家庭困难同学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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