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创建于1927年,由土木工程学系、建筑学系、区域与城市规划系、水利工程学系组成,拥有完整的学科体系和产学研结合体系,学科涵盖土木、建筑、规划、水利、交通、市政、工程管理整个工程建设领域。土木工程学科入选国家一流学科建设名单,综合实力位居国内高校前列;建筑学科 QS 世界排名稳步在51-100,雇主声誉指标全球第12位。学院师资力量雄厚,现有专任教师220余人,其中两院院士4人,全职海外院士4人,已初步形成院士领军,长江、杰青为中坚,青千、优青和拔尖创新人才为新生力量的国际化高水平师资队伍。学院下设18个研究所(中心),建有超重力离心模拟与实验装置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先进结构设计与建造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等13个国家级省部级科研基地,以及8个国家教学创新基地。 在长期的办学历程中,学院涌现出了一大批战略科学家及行业领军人物,包括19位院士、10位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以及全国劳动模范、全国模范教师、中国青年五四奖章等优秀人才,已成为我国土木建筑工程领域杰出人才培养的摇篮。 进入新世纪,学院瞄准国际学术前沿,推进面向一带一路、长三角一体化等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的科技攻关,以第一完成单位获国家科技奖励10项,其中一等奖2项、二等奖8项。获批全国土木领域首个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超重力离心模拟与实验装置、首个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基础科学中心。研究成果为2008年奥运会场馆、2010年世博会展馆、杭州湾跨海大桥、港珠澳大桥、2022年冬奥会速滑馆、北京大兴国际机场、2022年杭州亚运会主场馆等重大工程建设提供了关键技术支撑。 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竭诚欢迎全国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来我院攻读硕士、博士研究生。 申请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政治和品德优秀。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遵纪守法,不存在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有违学术道德、专业伦理等行为以及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或受处罚记录。 4.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学术潜质和专业能力。 5.符合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制定的其他学术要求。 6.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7.在目前就读学校获得教育部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以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备案信息为准,未经推荐高校公示和教育部备案的申请无效。 8.特别欢迎具有优秀研究潜质的同学申请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申请直接攻博的同学还应具有较高水平的英语能力,原则上要求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达到460分及以上,或托福80分及以上,或雅思5.5分及以上,或具有其他与此相当的各类外语考试成绩,成绩有效期五年(考试时间在2019年6月及以后)。有出色科研成果或特长的学生,英语水平标准可适当放宽,报名时请同时提交一份英语破格申请。 报名程序 1.请符合报名条件的同学务必于2023年9月10日24:00前按照学校通知要求到研究生招生服务系统(https://yjsy.zju.edu.cn/grsinfo/zs/user/login)进行注册、登录后提交报名申请,逾期不再接受申请。如果已填报的内容需做调整,可在报名截止日之前自行修改。 2.已报名参加我院夏令营活动的同学(含已确认卓越营员的同学),也需要进入系统进行免试生申请,填报信息时系统会自动调取报名夏令营时填写的信息。已确认卓越营员的同学请务必按夏令营确认的卓越营员专业和类别填报,其他营员可根据实际情况修改完善个人信息、报考信息等内容后再次提交。 申请材料 请申请同学(已确认夏令营卓越营员的同学除外)将如下材料扫描后按顺序制作成一个PDF文件,并上传到报名系统中(大小不要超过15M),同时在上传照片的地方按要求上传个人电子证件照: 1.个人身份证(正反面) 复印件一份; 2.前五学期(五年学制的学生提供前七学期)的本校保研成绩排名证明(须加盖学校教务处或院系公章);(如果暂时不能提供保研成绩排名,可以填写专业成绩排名) 3.本科成绩单(须加盖学校教务处或院系公章); 4.各类外语考试成绩证明; 5.已发表学术论文等科研成果、各类证书或其他获奖材料证明; 6.攻读博士/硕士计划(原创1000字以上,含职业规划认知、选择申请建工学院的理由等); 7.申请直接攻博的考生还须提供两位教授(或正高职称)的“专家推荐信.docx”(前往文末网址进行下载)。(所有拟录取直博研究生需在2023年10月底前将两份专家推荐信纸质版邮寄至我院归档,不再另行通知) 初审与复试 推免报名阶段土木工程博士先统一按二级学科专业方向报名,土木工程硕士先统一按土木水利专业学位具体研究方向报名,后续将按具体方向分别组织初审和复试。获推荐免试研究生的学位类型将根据各学科实际可接收学术学位、专业学位博士和硕士的名额,以及按照同学复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复试成绩排名靠前的同学优先确认录取为学术学位的原则认定。 1.学院在申请日期截止后一周左右,根据考生提交申请材料,对申请考生的教育背景、学业水平、科研能力和综合素质等进行复试资格审查,确定复试初选名单并反馈同学。入选者如因故不能参加,请第一时间告知我院,以便把机会让给其他同学。学院具体复试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2.复试名单确定后,学院将组建推免复试钉钉群。请提前下载钉钉程序,并使用报名时登记的手机号码实名注册钉钉账号,收到钉钉邀请入群信息后,及时加入复试钉钉群。 3. 所有拟录取的推免考生(含夏令营卓越营员)在9月份获得推免资格后,必须按照教育部及我校要求在规定的时间(预计9月28日,以后续通知为准)登录中国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写正式报考志愿,在系统完成接收并确认浙大建工学院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等环节。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志愿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我院推免资格。 其他事项 1.申请人应提供真实、准确的材料。若申请人弄虚作假、违反招生规定、存在有违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不当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复试资格或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 2.拟录取的推免生应出色完成大学本科阶段的学业,并按期毕业,拟录取后如出现以下情形之一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或政审不合格;(2)从考生报名至入学报到之日,受到任何处分;(3)本科最后一学年课程成绩出现不及格记录;(4)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未达到良好及以上(或80分及以上);(5)学校规定的研究生新生入学日期前无法提供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3.拟录取的推免生请于2024年3月自行到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并于2024年3月31日前将体检表寄送到学院研究生科。体检不合格取消录取资格。 4.学制、学费和奖助政策等详见学校通知。 5.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关于2024年接收外校及本校外院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的通知详见: http://www.ccea.zju.edu.cn/2023/0805/c18473a2787861/page.htm 学院联系人: 赵老师,邮箱:jgyjs@zju.edu.cn,电话:0571-88208680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余杭塘路866号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安中大楼 A341教育教学办公室,邮编:310058